國安局、海巡署坦承無檢查陸船專業人才

針對中國大陸籍工作船「華電1001」擬到彰化外海8至15公里處,我方領海範圍內施工。立法委員林郁方24日上午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表示,中共工作船是否安裝相關設備,相關單位檢查能量不足,國安顧慮太高,不宜草率放行。國安局長李翔宙和海巡署長王進旺在答覆林郁方質詢時,坦承海巡署與國安局沒有可以執行檢查的專業人才。

林郁方指出,此案暴露了一個嚴重的問題,7月底施工單位就已決定租用中國大陸工作船,但交通部航港局直到8月20日才去函國防部告知有這個情形,航港局更遲到9月16日,才邀集國防部等單位開會研討;林郁方說,這代表一般行政單位和行政官員,對國家安全的認識與警覺性嚴重不足,令人擔心!林郁方要求國安局應該向總統府和國安局報告,責成行政部門今後對類似案件,應訂出一套制度以防止類似的情形再度發生。李翔宙也坦承,國安局也是到8月22日才接到交通部航港局的通知。

林郁方也表示,包括國防部等國安單位,雖然已列出了「檢查表」,要檢查該艘工作船有沒有「聲納」、「驗流儀」、「測深儀」和「底質採樣器」等儀器;但林郁方質疑,光靠檢視儀表板和目視船身,有可能「萬無一失」嗎?對方若刻意隱藏,目視可否檢查得出來?林郁方說,更何況,這艘船要在既有航線以外的海域作業,為安全起見就幾乎一定會有「測深儀」,而「測深儀」所測得的資料,不但可以防止船隻擱淺,也可用於潛艦和登陸作戰。

林郁方又說,國安單位建議對該艘中國大陸籍工作船「納編專案人士作檢查、並在該船出海作業時登船監控」;但這會有一個問題,有專業(國防部和學者專家)的人沒有司法權、也沒法長期隨船監控,有司法權(海巡和警察)的欠缺專業,而且在該船船籍是中共的情況下,國防部人員可能根本無法上船監控!

林郁方詢問海巡署長王進旺和國安局長李翔宙,海巡署和國安局有沒有這方面的人才,可以僅憑登船檢查就看出這艘工作船有沒有安裝機敏裝備?王進旺和李翔宙都承認,「目前它們的單位內沒有這方面的人才」。

林郁方強調,這艘船在我方領海範圍內作業時間長達30天,在海巡署和警察欠缺專業,國防部人員可能不方便登船,學者專家不可能長駐船上的情況下,「登船監控」將流於形式。林郁方說,在相關機制還沒建立、國安疑慮無法控制在一定範圍內的情況下,本案應該從長計議!至於可能衍生的期程延後、違約甚至賠償等問題,「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國安局長李翔宙(左一)和海巡署長王進旺(右二)上午在立法院在答覆立委林郁方質詢時,坦承海巡署與國安局沒有可以對大陸來台工作船執行檢查的專業人才。記者洪哲政/攝影

【2014/09/24 聯合晚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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