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獲潛艦的權衡條件

 

◎ 王志鵬

近日隨著空軍第四三九混合聯隊「反潛作戰大隊」編成,首架P-3C反潛機和首批AH-64E長弓阿帕契攻擊直升機返台,國內自製二萬噸級的「磐石」快速作戰支援艦也風光下水。十一月四日立法院審查二○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長嚴明回覆立委李桐豪的質詢時,說明未來對外軍事採購第一優先為「潛艦」。

台 灣夢想建立潛艦艦隊,自經國先生在世至今四十餘年,好不容易美國前小布希總統於二○○四年同意售台,但在國內藍綠鬥爭、國外美中競合等因素,致使此機會形 成空談延宕十餘年至今。此期間雖然曾經掀起藍綠立委一致簽署「潛艦國造」的議題,但是仍然在當時軍方不完全支持的氛圍下,最後仍落得無疾而終。近期「潛艦 國造」的策略發展,隱然可能再次掀起熱烈爭論,個人再次提出些許見解以為警示。

首先須認知,未來美國對台軍售不論藍綠何黨執政都將漸形困難。就「美國對台灣的軍售」,從某個層次與角度來觀察,也等於是「控制台灣的軍事發展」,除非台灣自己甘心持續接受不太滿意的美製高價軍備,否則必然還是要思考自己努力發展。

其次,必須認知的是台灣所需要的潛艦規格,不是要和世界各先進國家比美的艦型,而是基於「台灣自我防衛」所需的型式,因此要務實思考自己所需、財力能夠支持、且平戰都能發揮關鍵有效角色的規格,最基本的也必須是能夠迅速替換現行老舊不堪的潛艦。

再者,多年來台灣「潛艦國造」議題已引起國內外業界的關注,在啟步與規劃之初,務必小心謹慎排除若干先置性的困擾,否則在此類群組以「謀利」為考量介入,等同啟步後的結果就是失敗。

綜 上所述,「潛艦國造」一事,必須在「政治上獲得諒解」、「技術上獲得保障」、「經濟上獲得支持」、「軍事上獲得配合」的基礎上建立始能完全。也就是國內政 黨支持,且衡量目前美中台三邊關係的動態;在外來支援下,台灣本身技術的得以持續研發;初試先行,在有限國防經費運作範圍內;且符合國軍戰力建構與配合, 納入整體防衛體系發揮關鍵能力。(作者著有《台灣水下艦隊之路》,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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