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修護工作釋商 落實國防自主

記者許博淳、謝宗憲、劉程鈞/臺北報導

 為有效提升空軍後勤能量,空軍推動軍工廠國有民營,依修護能量與成本考量,將「工廠修護」工作釋商,由漢翔、亞航等2家民間公司承接空軍AT-3、T-34及IDF等型機修維護工作;後續將持續納入F-16、P-3C及M-2000型機能量籌建,可有效提升空軍修護能量及品質,有效縮短送修時程,提升裝備妥善,充實國軍作戰能量,達「國防自主、軍民雙贏」之目標。

 國防部於民國84年10月起兩次委託經濟部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完成「軍工廠國有民營」之運作、適法性研究,以達「國防工業植基於民間」目標。85年起開始研究「軍工廠國有民營」政策,將不具機敏性與非核心能量,釋出由民間承接軍機維修工作,並於今年6、7月先後啟用屏東「空軍軍工廠國有民營大聖營區」及臺中「空軍軍工廠國有民營神岡營區」,彰顯國防資源釋商成果,強化國防自主能量效益。

 針對AT-3、T-34教練機、C-130運輸機等非屬主戰裝備,得依實需將飛機修復維修,責付漢翔、亞航等公司執行。而在F-16型機等主戰裝備方面,因受全時程警戒戰備支援等限制因素,空軍仍保留「使用單位維護」與「場站修護」維修工作;餘「工廠修護」工作則依單位修護能量及合理成本考量檢討釋商,以維繫飛機修護能量及品質。

 此次軍工廠國有民營的推動,將有效提升國內航太科技水準,扶植國內國防工業自主能力,促進產業升級,擴大內需;同時積極運用國內資源,建立國軍維修管道,提升空軍戰機修護能量及品質,有效縮短送修時程,提升裝備妥善,並可因應精減國軍後勤員額,充實國軍作戰能量,落實「國防工業根植民間」政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諸葛風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