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guts 「不以民粹判刑」
2014年03月08日
洪仲丘案宛如電影《軍官與魔鬼》台灣版,長官授意、下屬執行,結果把兵玩死,律師歐陽弘認為,一審判決「非常詭異」,此案明顯涉集體凌虐致死,刑責7年起跳,法官卻把凌虐跟致死拆開,上午跟下午切割,一一幫被告解套,「別忘了,洪仲丘被操了一個上午啊!下午才會撐不住送命,如此切割簡直荒謬!」
歐陽弘並說,本案判刑還有輕重失衡情形,「像禁閉室代理副室長羅濟元,他最倒楣,當天根本不在場,法院卻認定他應該與其他人負同樣的責任,這不是該辦的不辦,該放的也不放嗎?」
律師張立業則認為法官「謹守法律,不以國人皆曰可殺就以民粹判刑」。
與民眾期望落差大
律師林盛煌指出,一審論罪「屬於『割裂式』的審判舊思維,與社會大眾期待落差奇大!」到頭來洪的上司僅有私行拘禁、下層只是操練過當,無人為洪的慘死真正負責。
高雄一名法官昨聽到判決直呼:「實在太輕了!」律師李長彥也質疑,甚至比車禍意外造成死亡的判決還輕。但也有少數律師認為法官可能嚴守證據到哪判到哪等論罪量刑原則,律師林俊峰說,敢這樣判,「可能是出於道德勇氣,但得承擔社會批評,須把判決理由詳細說明。」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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