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定義凌虐 軍中「天堂路」是訓練
2013年12月31日10:20
【李英婷/台北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事件爆發後,各界關注軍中管理問題。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修正案,明確定義「凌虐」是指非因教育、訓練、勤務、作戰或其他軍事必要,使軍人受凌辱、虐待之非人道待遇行為。
三讀通過的修正案也規定,軍中教育、訓練、勤務、作戰或其他軍事必要的實施範圍及應遵行事項,將由國防部另以準則訂定。亦即,凌虐定義明確化後,「天堂路」的訓練測驗對兩棲蛙人來說,是合理的部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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