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也談國軍形象月曆
國防部發表105年國軍形象月曆。(記者朱沛雄攝)
◎ 余宗基
拜讀貴報讀者投書「國軍『形象』月曆?」,本人以身為國防部業務主管,對於誤解之處,提出幾點說明。
本部民國一○五年國軍形象月曆,特別以「莒光園地」電視教學節目主播群為主角,擔任形象大使。月曆男女主角並非僅限政戰軍官,林淑民、唐健馨、劉嘉霖畢業自陸軍官校,雷捷亘則是專業軍官班憲兵科出身。
這些主播來自三軍各類型部隊與國防部直屬單位,平日在不同的工作領域貢獻專長、專才,並藉由節目報導時機走訪基層,深受官兵喜愛,極具代表性;對國軍官兵而言,「專業、自信」就是最美的形象。
事實上,形象月曆僅是本部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的多元管道之一,其他包括微電影、2D或3D動畫、卡通漫畫、暑期戰鬥營及南沙研習營開辦、全民國防走入校園等多面向活動,因時因地制宜,爭取國人認同與支持,期能獲致最大成效,並無投書者所謂只剩「俊男美女」單一選項情形。
(作者現任國防部文宣心戰處長)
穿軍服「愛你喔」?
◎ 吳人中
報載麥當勞某分店員工穿著陸軍校階軍服販售商品,國防部隨即蒐證並交法律部門處理,同時向該公司表達嚴正抗議─強調此種行為不僅違反國軍服制規定,並且影響國軍形象。
筆者完全支持國軍作為!然對於眾多散布層面更為廣泛的綜藝節目、MV…等所形塑的軍人/性別的刻板印象,似乎也應一視同仁處理,不宜標準不一而導致如本次的「麥當勞事件」一般,反引起網友眾多消遣。
麥當勞員工穿軍服賣漢堡,國防部抗議,那若是穿著軍服舉辦慈善活動呢?筆者認為,面對開放的社會,國軍其實要思考將法令修得更嚴謹、周詳些,如本次事件所牴觸的主要條文︿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七條第三款「非現役軍人應經國防部核准,始得穿著軍人制服」,到底何種狀況下可向國防部申請?核准權責為何?有無專責機關?這些細節若未明訂,類似事件一定還會發生。
至於所謂「影響國軍形象」,又能影響多少?倒是國軍日前的「形象月曆」發表活動,由「女主播也手比愛心,直呼『愛你喔!』」又能令多少人將「專業、自信等優質形象」與此做連結?
倘若麥當勞員工穿軍服賣漢堡完後再比個飛吻,恐怕會讓軍方認定「嚴重影響國軍形象」吧!那又為何會標準不一:不准穿軍服賣漢堡,只准「愛你喔」?
(作者為陸軍少校)
軍服與退將
◎ 黃如輝
面對台南新營麥當勞著軍服便裝,國防部抗議嚴重影響國軍形象,面對網友拿「阿帕契事件」消遣國防部,其實國防部如視軍服不可侵犯,那退役將領風風光光到中國參加解放軍活動,請問國防部怎不生氣呢?當王如玄因為軍宅買賣,也牽扯出將領逐利,請問國防部生氣了嗎?當洪仲丘事件發生,當人命因為從軍而喪失,當民眾上街頭表達不滿,請問國防部會因此自我檢討人民為何生氣嗎?當國防部連自家人也約束不了時,怎還好拿著軍服議題作文章呢?
(作者任職教育界,嘉義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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