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軍紀與軍魂:國防部流失的豈止是榮譽

2015-08-30 02:31:07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國防部屋漏偏逢連夜雨。儘管私帶親友入營參觀的飛官勞乃成等人在「阿帕契事件」全獲不起訴處分,但憤怒網民立刻對國防部發動「洗版攻擊」,大量留言要求:「我也要參觀阿帕契」。風波未歇,又確定「募兵制」跳票,八十二年次役男明年仍將被徵召入伍;立刻傳出大學生出現「休學潮」,提前當兵,以免兵役制再變,影響前途安排。

近年軍中管理問題內外交加,從洪仲丘事件的管教過當及爭相遮掩,到阿帕契案暴露的管理鬆散、紀律廢弛,皆讓人不忍卒睹。而募兵制的兩度跳票,更說明軍方高層對於軍力的長程規劃、制度的新舊交替、軍費的合理運用,都缺乏精準及周延的策劃能力,甚至對三軍統帥缺乏誠實直言的武德,也因此,導致兵源掌握失控,募兵只能跳票。簡言之,目前軍中士氣低落的問題,必須從軍紀與軍魂同時著手,才有可能重振。

以阿帕契案為例,暴露的最直接問題,就是各軍事基地的保安法源殘破不堪。《要塞堡壘地帶法》制訂於民國廿年,其間雖曾小修,但整體內容和觀念過時已久。根據該法,要塞堡壘鄰近三至四公里內,必須實施嚴格的禁限建,不得從事測量、攝影、養鴿等活動,對周邊居民干擾極大。如果六○一旅被公告為要塞堡壘,龍潭地區只怕要夷為平地。

由於法律窒礙難行,因此軍方只敢公告廿二處要塞堡壘,其中台灣本島僅公告九處,其他軍營全不在列。甚至連已公告的要塞堡壘,如大直、左營、壽山等地,也不敢嚴格執行禁限建。未經公告為要塞堡壘的營區,只能依《國家安全法》指定為「重要軍事管制區」。但《國安法》僅規定禁限建,對於窺探、偵察卻缺乏相關罰則;甚至外人擅闖軍事管制區,除非「經通知卻不配合離去」,否則也不算違法。

這也就暴露一個荒唐現實:國軍各基地的維安禁制,不是嚴格到無法實施,就是鬆懈到近乎不設防。也因此,勞乃成敢堂而皇之帶親友團參觀阿帕契,而民眾也要求比照辦理入內「觀光」。國防部當然了解法規的缺陷,卻長年便宜行事,怠於全面檢討修正。民國九十一年在本法增訂七之一條,以取締軍用機場附近養鴿,但卻未進行任何配套修正。使得要塞堡壘地帶法當中,卻出現「無關要塞堡壘」的規範條文。勞案發生後,綠營立委立刻據此宣稱「誰說不是要塞堡壘地帶」;說法雖然強詞奪理,卻足使國防部難以解釋。長期偷懶因循的結果,如今遭到慘烈報應。

再看國軍懲處機制不公的問題。勞乃成數度招待親友遊覽,並蓄意夾帶外國人,事發後又不坦白實情,誤導軍方對外發言,無視綱紀之程度令人咋舌。然而,陸軍卻技巧地將其懲處分為「兩次一大過」,逃過直接汰除的規定。勞乃成飛行技術優異,長官有惜才之心亦不足奇,但軍方平日對於違紀人員卻鮮少如此溫情,甚至動輒「殺無赦」。例如,國防部規定官兵一旦被查獲酒駕,就記兩大過汰除,甚至長官也要連坐處分。相較之下,勞案創下陸軍司令與參謀總長被記過的空前紀錄,打破連坐規定與軍中倫理;顯示在軍方心目中,本案違紀嚴重度在近年無出其右。倘若最後主犯卻被輕輕放過,怎能不讓外界質疑其公正性?

軍方表現固然顢頇,癱瘓國防部臉書的網民,心態同樣不可取。前年軍審制度廢除後,軍中案件移交一般司法體系,勞乃成等人未被起訴是桃園地檢署的決定,軍方甚至連申請再議的資格都沒有。但民眾不向檢方抗議,反以攻擊國防部為樂,其出發點與其說是對公平正義的關懷,不如說是看準軍方拙於因應,因此軟土深掘,一逞霸凌的快感。

社會民情的變化,其實正是造成軍紀與軍魂無所適從的主因之一。一般社會大眾一方面要求軍人紀律嚴明、行儀威武,但另一方面又譏諷軍中種種規定繁瑣僵化;既要求軍人嚴格訓練,卻又抱怨自家孩子操勞過度;要求取消軍審,卻又不滿偵審過輕。這些現象,其實都充滿矛盾,也導致軍中紀律、因應與認同的流失,也是三軍統帥必須關注的問題。更嚴重者,例如退休將領應邀參加中共閱兵,經過國防部不斷勸阻,若仍有人執意要去,那如何對得起自己曾獻身的國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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