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裝備採購 爆6大缺失

2015-04-19

審計部移送調查 監委將究責軍方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軍方採購弊端受到審計部高度關切,審計部調查指出,規模九.六億元的國軍特戰裝備採購計畫,包括陸軍司令部的水中推進器、四輪傳動突擊車採購,以及航特指揮部的高空滲透傘具系統投資建案等,分別爆發履約爭議以致延誤部署時程、未引用合理的規格標準、浪費採購人力等問題,遭審計部移送監察院調查,總計至少有六大缺失。監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召集人劉德勳與監委李月德都表示,將追究軍方相關人員的責任疏失。

  •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的四輪傳動突擊車採購計畫未引用合理的規格標準,延誤籌獲期程七個月。(資料照)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的四輪傳動突擊車採購計畫未引用合理的規格標準,延誤籌獲期程七個月。(資料照)

因應兩岸不對稱戰力,國防部核定特戰裝備投資綱要計畫,編列約九.六億元預算採購十四項先進特戰裝備,期程為九十七年到九十八年度,但審計部稽核後發現有六大缺失。

未符合交通法規 突擊車行駛受限

審計部指出,四輪傳動突擊車採購計畫未引用合理的規格標準,延誤籌獲期程七個月;也未考量所訂車輛規格未符合道路交通法規,撥交使用後發生行駛限制、行車安全及車輛閒宕,訓用派遣效能過低。同時,陸軍司令部及特種作戰指揮部未依契約規格標準辦理突擊車車內通話系統性能測試,導致花費三千七百四十九萬元購買的裝備無法與現代通訊裝備構聯;也無法對外轉換傳輸數位無線電訊號及接收通訊指令,減損使用效益。

有關採購水中推進器的缺失,未審慎評估裝備可獲性,也未查證市場供貨能力,貿然訂定導航系統螢幕顯示器尺寸規格,以致發生履約爭議,延誤部署期程一年九個月。

審計部表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辦理個人潛水裝備案的招標作業,明知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提供的廠牌型錄、規格,依規定應在審查合格得標後納入契約,卻未依此執行,導致水中通話機組的核定底價較實際價格超出三千零八十一萬元,廠商獲取超額利潤。

審計部指出,陸軍司令部編列高價值特戰通信裝備採購計畫,未明定保固期間免費提供巡檢,又在保固期滿時未依規定編列維修費用,導致後來多花了三千零四十六萬元的裝備損壞等費用。

審計部並表示,航特指揮部辦理高空滲透傘具系統的投資建案,未詳實評估作戰訓練的需要就貿然採購,導致招標期間檢討撤銷採購,虛耗作業時程九個月,浪費採購人力與行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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