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工法修正草案 加重非軍職間諜刑責

  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明天將審理「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安局指出,為嚇阻防範間諜犯罪,計畫對於具備法定「情報人員」身分而犯間諜罪者,加重其刑責;以往破獲共諜案中也往往發現,如果嫌犯不是現役軍人,往往判刑太輕,這次也計畫加重。

 

  

 

  為了鼓勵間諜自新,以減低國家情報傷害,修正條文也規定,即使不屬情報人員身分而犯間諜罪者,亦得減免其刑事或行政責任。

 

  

 

  此外修正條文內容也包括,對於安全查核未通過者,擴大其不得接觸機密之範圍;強化各機關內部督察系統工作內容及權限;整合各機關之空間情報能量。對於「情報協助人員」的定義,因涉及補償救助等權利義務,應該嚴謹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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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葛風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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