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3日電)藝人李蒨蓉登阿帕契直升機炫照引發爭議。法界人士今天表示,相關當事人恐需面臨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與刑法洩密的刑責,若阿帕契儀表板等資訊屬國家機密保護法,刑責還會更重。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中校副隊長勞乃成3月29日帶李蒨蓉一家到AH-64E阿帕契直升機的修護廠房參觀,甚至讓李蒨蓉等人坐進機密等級相當高的駕駛艙,還有人戴飛行頭盔模擬駕駛,李蒨蓉拍照上傳臉書後,引發軒然大波。
就軍方公布的資料顯示,當天李蒨蓉一行約有20人進入基地,陸軍司令部下午在臨時記者會中,直指相關人員縱容所屬攜親友「進入軍事管制區,肇生重大洩密違法事件」。
律師孫正華表示,要塞堡壘地帶法規定,非經國防部特殊命令或要塞司令許可,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偵察事項。此外,非經要塞司令許可,不論軍、警、人民不得任意出入。勞乃成應非要塞司令,李蒨蓉一行若未遵守規定的會客流程而進行所謂「應邀參觀」,究竟是否合法,不無疑問。
孫正華說,就算李蒨蓉一行進入該地區符合法令,但阿帕契機棚與基地若有「禁止攝影」等警告標示,顯然不能擅自拍照,否則最重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縱然是過失,也有1年以下刑責。
除違反要塞法,若阿帕契相關設備、資訊屬機密,李蒨蓉將照片PO上網,也有洩密問題,此外,若阿帕契儀表板等資訊屬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的機密範圍,即便是過失觸法,也有刑責。
至於軍方人員責任,孫正華認為,陸海空軍刑法的洩密刑責是3年以上、10年以下,而勞乃成若是因職務關係持有這些軍事機密卻洩密,刑責還會加重。除勞乃成外,當天受命打開機艙,或一同將不得公開的機密事項提供給參觀者的基地人員,恐也難逃刑責。1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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