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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張姓上尉連長(33歲)及沈姓士官長(38歲),6年前奉命支援「全方位攻堅偵搜球無線影像系統」採購案,因上級不斷催促採購進度,2人明知單位人員尚未完成填寫「性能測試表」及教育訓練,卻自行補上還事先發放「教育訓練簽到表」,要求預先簽名辦理結案,桃園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文書罪准予緩起訴,條件是向國庫支付3萬元處分金及參加法治教育。
中華台灣福爾摩沙國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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