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條例歧視軍人?陳鎮湘提反制版
2015-01-03 聯合晚報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下周一審查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草案,將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退伍軍人家屬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電優待,法制化,國民黨立委陳鎮湘提出反公務員歧視軍人條款,希望政府重視軍人地位。
陳鎮湘版募兵暫行條例草案第6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施政,應恪遵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之基本國策規定,尊重與保障現役軍人及退除役軍人,不得歧視。公務員執行職務違反前項規定者,機關(構)首長應予究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反對立法保障軍人不受歧視,預料這項審查將在委員會引發爭議。
行政院的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修正草案,關係軍人表揚、禮遇、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費用減免、房屋優惠貸款、薪資儲蓄優惠存款、保險、幼兒撫育,9月送抵立法院,目前未排入審查。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草案11月送到立法院,12月26日立法院院會付委,除行政院版外,另有國民黨立委陳鎮湘版。
民進黨團說,行政院與陳鎮湘版的募兵暫行條例,有募官不募兵之嫌,僅照顧退伍軍人,忽略要先將現役軍人權益法制化。對陳鎮湘所謂反歧視軍人條款內容,荒謬至極,將全力反對,加以修正,若國民黨立法院團動員,就將條文保留交付朝野協商。
陳鎮湘在草案說明指出,國人在災變時,把國軍當做救命菩薩,承平時期沒有給予應有的尊重。國軍要求精壯,軍人服役工作權受限,非志願被迫退伍,卻指摘軍人退伍早、領俸長,侵蝕退撫基金,對於退伍再任公職,竟指為雙薪肥貓,壓縮他人就業空間,對於優惠存款,又指違反世代正義等刻意污衊,無視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基本國策規定,已屬違憲。陳鎮湘表示,考量軍人自由受限風險高、工作不斷調職、經常演訓遠離駐地、待遇福利與工作不成正比,以及無法有效照顧家庭,軍人不同公教人員,不應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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