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決定提升自衛隊武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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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3月 6日
日本內閣周五(3月6日)決定修改《防衛省設置法》第12條,以提升自衛隊武官地位,與文官看齊。此一決定隨即提交國會審議,政府希望在7月前結束的本屆國會上正式成立。
防衛大臣中穀元在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說:「通過這次修訂,文官、武官作為兩個車輪輔助大臣,加強文民統制的機能」。
文武兩道並駕齊驅
日本防衛省的前身防衛廳和自衛隊1954年成立時,基於反省二戰前開始的軍國主義體制,制定的《防衛廳法》第12條規定了文官輔助防衛廳長官(現防相),長官指令武官的上下結構。
因政客出身的首相才是日本自衛隊的最高指揮官,所以日本的國防是文官統治體制,日本稱「文民統制」。
這次的修改案是規定防衛省文官出任的防衛裝備廳長官、防衛省官房長和各局長負責輔助大臣的政策,武官出任的統合幕僚長(總參謀長)、陸上幕僚長(陸上自衛隊司令)、海上幕僚長、航空幕僚長負責輔助大臣軍事,構成日本國防文武官並駕齊驅的防衛省雙軌制。
伴隨這一變化,防衛省廢止文官負責策劃運用自衛隊的運用企畫廳,該機能統一到武官構成的統合幕僚監部。內閣說明此一變化是為了取消防衛省結構縱向隔閡,加快運用自衛隊的速度,以便自衛隊擴大國際維和活動。
不過,修改案也設想文官、武官意見對立時的情況,在第8條增加了「文官負責綜合調整」的規定,務求通過文官調整政策和意見統一。中穀周五對此說:「政府沒改變文官統制的想法」。
時事通信社對即將在國會展開的審議預測說,「朝野政黨內都有懷疑文官和武官地位對等會損害文民統制的意見,這可能會成為國會審議時的焦點」。
派自衛隊參戰綱要
另一方面,日本自衛隊的運用範圍也在日本內閣去年7月決定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新形勢下,周五由日本政府正式向執政自民黨和公明黨組成的安保法制協議會提出相關立法的綱要,希望本月中旬能有結論。
綱要包括「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受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生存時,即使日本沒直接受攻擊,也能在保護國民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存在顯著被顛覆危險、沒其它適當手段和最低程度的必要三點前提下,容許自衛隊出動反擊、行使武力」等內容。
日本政府迄今為止公開設想的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具體案例是日本人在海外避難時,自衛隊應出動護衛日本難民搭乘的美國艦船和確保中東海上通路、執行海上掃雷等行動。
不過日本社會至今也存在反對集體自衛權的明顯民意,公明黨也一向反對自衛隊到海外參戰,使得有關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立法延期至今,但半年多來自民、公明在力求縮小距離,據部分日本傳媒報道,政府周五提出的綱要中「沒有其它適當手段」的前提就是公明黨的提案。
執政黨安保法制協議會會長、自民黨副總裁高村正彥周五說,「滿足三點前提就能行使自衛權,否則就不能是執政兩黨的共識」,而出席該協議會的公明黨副代表北側一雄強調「什麼是『明顯被顛覆的危險』,必須制定清晰法案」。
(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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