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抗戰紀念章 接受全球海內外申請

2015-06-09 11:25:15 聯合晚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國防部宣布,開始接受全球海內、外申請「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這枚紀念章樣式復刻民國35年抗戰紀念章。記者洪哲政/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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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上午宣布接受各界申請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說,這座紀念章是復刻民國35年的抗戰勝利紀念章,包括台、澎、金、馬、海外、港澳與大陸地區,曾參與抗戰官兵,都能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這枚紀念章頒給對象,是民國34年9月3日前入伍參與抗戰的國軍官、士、兵。

當年國軍編制八路軍、新四軍,或曾實際參與8年抗戰後,轉投共軍者,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國防部都從寬認定,願意頒給這座紀念章。

目前居住港澳與大陸地區的參戰官兵都可以申請,海基會也能識別中國大陸的身分證以為身分佐證。徐衍璞表示,這座紀念章的頒發,目前以仍健在的參戰官兵為主,至於已經過世者,可否由遺屬出示佐證資料,據以申請,徐衍璞表示,還要研究。

徐衍璞說,為表彰對日抗戰期間,國軍先賢先烈冒險犯難、出生入死、犧牲奉獻的偉大愛國情操,特於抗戰勝利70週年之際,對曾參與抗戰的國軍官士兵,頒發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一座,永為留念。

他表示,申請書今天就會上網,並公布申請程序。現居住於台、澎、金、馬等地區者,可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填具申請名冊,函送國防部審頒,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給申請本人。或由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由國防部寄送申請本人。

至於現居住於海外地區者,由本人填具申請表,送至中華民國各駐外館處,由各駐外館處逕函送國防部審頒,由外交部協助轉送至各駐外館處發給申請本人。至於無外館地區,由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由國防部寄送申請本人。

針對現居住於港、澳地區者,可由本人填具申請表,送至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由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逕函送國防部審頒,由陸委會轉送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發給申請本人。或可由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由國防部寄送申請本人。

現居大陸地區者,可由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再由海基會逕函送國防部審頒,由海基會寄送申請本人。或由本人填具申請表,以信函方式寄送國防部審頒,並由海基會寄送申請本人。

徐衍璞說,為表示對參與抗戰國軍官士兵的尊崇,國防部將配合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相關系列活動時機,辦理公開頒發紀念章儀式。也協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地區榮服處、外交部所屬各駐外館處,參照辦理,以示崇隆。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即時報導】

 

慶祝抗戰勝利70周年,國防部重新發放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即日起受理申請,只要民國34年9月3日前在役國軍,目前仍健在者,均可提出申請,不限現在是否仍舊具有中華民國國國籍。

對於沒有隨國軍來台,目前居住在大陸的老兵,能否申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表示,民國34年9月3日前曾是中華民國國軍官兵的一份子,認同中華民國,都歡迎申請,符合資格都會發給紀念章。

徐衍璞解釋,當時很多人留在中國大陸沒有辦法出來,可能有一些個人因素,但對於八年抗戰貢獻必須予以正視,只要參予抗戰,對國家有功都會發,全體國人也一致認同,之後歸屬的國籍,不是我們考量的因素。

徐衍璞說,畢竟前輩對國家貢獻有目共睹,經過70年,整個審查認證會從寬,不管人是在台澎金馬、港澳、海外地區,即使是拿外國護照或中國大陸人民身分證明,只要是本人申請,能證明當時身分,都會發放。

徐衍璞表示,抗戰勝利紀念章於民國35年10月首次發放,這次重新發放,紀念章樣式也復刻35年版本,只是在色澤上微調。

紀念章設計,下方為象徵七七事變的盧溝橋,上方有兩面國旗,中間為當時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紀念章主要是紀念由蔣中正帶領國軍對日抗戰勝利戰果。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上午代表國防部宣布,開始接受全球海內、外申請「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並公布這座襟授紀念章的樣式與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落款的證明書。記者洪哲政/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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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附有馬總統落款證書。記者洪哲政/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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