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問題》採最有效方式 加速取得新潛艦
記者羅添斌/特稿
面對中國快速更新及擴張兵力,以及美國對台美潛艦案長期以來的冷處理,台海安全已呈嚴重失衡狀態,對於朝野重視的潛艦戰力更新計畫,蔡政府應加快腳步處理,必要時更應打破舊有的思維限制,採取最為有效的方式來獲得。
中國在近年來,無論是在中大型水面艦、潛艦或海航兵力的籌建上,擴張及更新之快令人咋舌,也讓台灣面臨前所未見的嚴苛考驗,相較之下,我方對潛艦戰力更新的效率則顯得極溫吞緩慢。
以當前軍方的策略而言,是採「外購與國造並行、現有潛艦進行性能提升」政策三管齊下,性能提升計畫的速度較快,估計在民國一○九年即可完成,但新造潛艦計畫的時程,則因為變數太多難以掌握。
以美國售台潛艦為例,第一階段的可行性評估案原估計在一○七年度前完成,接著進入實質建造階段,但美國至今不願具體表態,也沒有將可行性評估案送交國會授權,導致美台潛艦案獲得時程遙遙無期;國造潛艦案的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案,預計在一○八年度結束,接著進入實質建造階段,按民進黨政府的承諾,要在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有第一艘國造潛艦的原型艦下水。
但即使美售台潛艦案與國造潛艦案都順利執行,性能可以符合軍方需求,也都能按照時程獲得,全新的潛艦能夠成軍服役,最快都要在十年後,以中國對台步步進逼的政治軍事威脅而言,恐是遠水救不了近火,解決不了燃眉之急。
在前總統陳水扁及馬英九執政時期,將潛艦戰力更新案全力寄希望於美國,結果卻是一事無成,蔡英文政府若是再走這條老路,在中國強力阻撓下,恐怕也難以成事,必須打破舊有思維的框框限制,找出潛艦外購及國造以外的第三條甚至第四條路子。
以空軍為例,我國希望取得類似美國F35型戰機為下一代主力戰機,但在能夠取得下一代機前,則將採購F16C/D型戰機為「平衡戰力過渡機種」,同樣思維是否也可做為海軍潛艦戰力計畫的選項之一,讓我國有能力在中國威脅下,取得水下戰力的平衡過渡,決策者不應畫地自限,更要有開創性的創造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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