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陳偉寬經多年研究後指出,海峽中線只是一條「假想界線」,並未有任何明定其位址的法律文件。美國國防部製圖局印製的作戰航圖,在台灣海峽中標定所謂的「亞洲沿海緩衝區」。而台灣《要塞堡壘地帶法》則將台、澎、金、馬、東南沙空域劃分為五個禁航區及若干限航區,其中五個禁航區位(R5、R8、R9、R11、R12空域)在台灣海峽之中,假想中的海峽中線應位在「亞洲沿海緩衝區」與台方五個禁航區之間。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國防部長」李傑在答覆「立法委員」有關戰機飛越海峽中線的質詢時,首度對外明確公佈海峽中線之地理座標,為北從26°0'N,121°23'E(甲點)至24°50'N,119°59'E(乙點)再南至23°17'N,117°51'E(丙點)所連結的一條線,並表示該線係由美國劃定,美、中、台三方應該有所默契,當時規劃目的是互不侵犯。也就是說,台海中線是國共內戰、一九四九年後兩岸分隔的副產品。該線一九五一年由美國單方面劃定「來源請求」,隨後海峽兩岸皆以此為「楚河漢界」,彼此的軍民飛機、船隻互不越線,但從台灣本島到金門、馬祖等外島的航線,則「默契」地得以例外。曾擔任海軍總司令的已故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顧崇廉也曾在質詢時表示,海峽中線是一九五一年美軍協防台灣期間「樂成計劃」的附件,意思是要台灣不要越線挑釁,中國大陸若越過中線,美國人負責協防。但隨著「美台共同防禦條約」終止,此一附件已作廢。
然而,從海域觀點而論,海峽中線之位置是在中國專屬經濟海域,海峽中僅剩狹窄的專屬經濟海域,故即使海峽中線是一條均分台灣海峽水域的界線,也絕非所謂的「等距中線」。因為「等距中線」是兩個國家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時,所採取的一種劃界模式,並不適用於屬於中國內海的台灣海峽。
二、大陸方面從未正式承認「海峽中線」
實際上,根據大陸軍事作家彭志文的說法,所謂「海峽中線」是一九五四年美國與台灣簽定「共同防禦條約」時,美軍基於控制衝突規模等考慮,要求台軍戰機、艦艇必須在台灣「海峽中線」以東運行,否則就得不到美軍安全保障。由於這條中線則由當時的美軍太平洋司令軍官戴維斯劃定,因此所謂「海峽中線」又稱「戴維斯線」。從此以後,台灣空軍即以「海峽中線」規劃出自己的所謂「防空識別區」。但是,中國大陸方面從來沒有承認過此一「海峽中線」及「防空識別區」,大陸方面一再重申台灣海峽屬於「中國內水」,並無國際法所稱的「畫界問題」,「台灣當局的『海峽中線』乃至『防空識別區』概念完全沒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徐博東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社記者訪問時也指出,大陸方面從來不承認所謂的「海峽中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海峽是中國的內海。只是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陸方面一般不輕易越過海峽中線,但決不會承認這條線。所謂「海峽中線」的說法是美國和台灣方面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提出的概念,如果大陸方面承認這個概念,等於是承認「海峽兩岸,一邊一國」、「劃峽而治」。
http://www.waou.com.mo/wa/2008/07/20080724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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