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陳偉寬經多年研究後指出,海峽中線只是一條「假想界線」,並未有任何明定其位址的法律文件。美國國防部製圖局印製的作戰航圖,在台灣海峽中標定所謂的「亞洲沿海緩衝區」。而台灣《要塞堡壘地帶法》則將台、澎、金、馬、東南沙空域劃分為五個禁航區及若干限航區,其中五個禁航區位(R5、R8、R9、R11、R12空域)在台灣海峽之中,假想中的海峽中線應位在「亞洲沿海緩衝區」與台方五個禁航區之間。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國防部長」李傑在答覆「立法委員」有關戰機飛越海峽中線的質詢時,首度對外明確公佈海峽中線之地理座標,為北從26°0'N,121°23'E(甲點)至24°50'N,119°59'E(乙點)再南至23°17'N,117°51'E(丙點)所連結的一條線,並表示該線係由美國劃定,美、中、台三方應該有所默契,當時規劃目的是互不侵犯。也就是說,台海中線是國共內戰、一九四九年後兩岸分隔的副產品。該線一九五一年由美國單方面劃定「來源請求」,隨後海峽兩岸皆以此為「楚河漢界」,彼此的軍民飛機、船隻互不越線,但從台灣本島到金門、馬祖等外島的航線,則「默契」地得以例外。曾擔任海軍總司令的已故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顧崇廉也曾在質詢時表示,海峽中線是一九五一年美軍協防台灣期間「樂成計劃」的附件,意思是要台灣不要越線挑釁,中國大陸若越過中線,美國人負責協防。但隨著「美台共同防禦條約」終止,此一附件已作廢。

然而,從海域觀點而論,海峽中線之位置是在中國專屬經濟海域,海峽中僅剩狹窄的專屬經濟海域,故即使海峽中線是一條均分台灣海峽水域的界線,也絕非所謂的「等距中線」。因為「等距中線」是兩個國家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時,所採取的一種劃界模式,並不適用於屬於中國內海的台灣海峽。


二、大陸方面從未正式承認「海峽中線」


實際上,根據大陸軍事作家彭志文的說法,所謂「海峽中線」是一九五四年美國與台灣簽定「共同防禦條約」時,美軍基於控制衝突規模等考慮,要求台軍戰機、艦艇必須在台灣「海峽中線」以東運行,否則就得不到美軍安全保障。由於這條中線則由當時的美軍太平洋司令軍官戴維斯劃定,因此所謂「海峽中線」又稱「戴維斯線」。從此以後,台灣空軍即以「海峽中線」規劃出自己的所謂「防空識別區」。但是,中國大陸方面從來沒有承認過此一「海峽中線」及「防空識別區」,大陸方面一再重申台灣海峽屬於「中國內水」,並無國際法所稱的「畫界問題」,「台灣當局的『海峽中線』乃至『防空識別區』概念完全沒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徐博東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社記者訪問時也指出,大陸方面從來不承認所謂的「海峽中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海峽是中國的內海。只是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陸方面一般不輕易越過海峽中線,但決不會承認這條線。所謂「海峽中線」的說法是美國和台灣方面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提出的概念,如果大陸方面承認這個概念,等於是承認「海峽兩岸,一邊一國」、「劃峽而治」。

http://www.waou.com.mo/wa/2008/07/20080724a.htm

 

 

 

一九五○年代美國與中華民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由美國太平洋司令部名叫戴維斯的軍官劃定海峽中線,目的是確定美軍機艦活動範圍,並希望能約束蔣介石軍隊不要越界反攻大陸,而把美國拖下水,因而中線又被稱為「戴維斯線」,海峽兩岸都不願意公開承認中線的存在,以免限縮彼此的行動自由。

國防部直到二○○四年五月才公開承認有中線,當時公佈中線由五個坐標串連而成,最北處為北緯二十七度、東經一百二十三度;依序為北緯二十六度、東經一百二十二度;北緯二十五度、東經一百二十一度;北緯二十四度、東經一百二十度;北緯二十三度、東經一百一十九度等五處。

雖然中線由美國人所決定,但我方空軍戰機在一九九九年之前經常在福建東南沿海偵巡,中國空軍則是因為實力太差不敢正面對抗,當時只要中國軍機出海就被視為挑釁。

不過一九九九年兩國論後局面整個改觀,在美方的要求下,台灣空軍活動範圍被限縮在中線以東,有空軍將領形容「兩國論讓空軍喪失半壁江山」,不過當年我方戰機性能與人員素質大幅超越中國,當時「中方飛行員抱著必死的決心出海」,就算無線電答覆地面戰管呼叫所說的「明白」二字,都明顯帶著顫音。

但從此中國戰機出海頻率大增,二○○二年一邊一國論時,中國軍機曾有一天出動四十四批戰機巡弋中線的紀錄,我方則是依戰備規定保持廿浬監控;儘管中國聲稱台灣海峽是中國內水,不承認中線存在,但軍方觀察,除非因為天候關係發生幾次不小心越界的情況,中國對於中線「非常遵守」。

引用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12/today-p1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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