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提案要求讓後備軍人納撫卹體系

立院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審議「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14條、25條、36條修正案」,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在會中表示,台中去年發生洪姓青年接受後教召後,因病成為植物人,卻無法獲得賠償,普受社會關切,縱使國防部對此案相當關注,但依法沒有任何預算可支應。她說,後備軍人、義警、義消同為國家級志工,但後備軍人受限法令,因公成殘、死亡卻完全沒有撫卹,與義消、義警待遇完全不同。她說,義警從事訓練、演練或服勤因公成殘、死亡,可依民防法第9條,在訓練第一天起就可獲得國家撫卹,義消也可依消防法第30條進行撫卹,但國防志工傷殘卻沒有一毛錢賠償。她強調,後備軍人希望能比照義消、義警,受到國家撫卹的照顧。

盧秀燕提案,將現有後備幹部的生命安全保障,納入全民防衛準備法第36條修正案,現行法規僅訂定演習的撫卹制度,現增訂擴及適用於訓練與服勤,並明定由國防部編列預算支應。她並提案,增訂「動員實施階段徵用民力而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請領各項給付之規定」,另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相關名詞。

但國防部說,軍方建議修正全動法第25條第3項,增訂「訓練服勤協助動員事項、保障及撫卹等事項,授權於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中規定相關事項」;並於第4項規定「訓練、服勤而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準用本法第36條規定請領各項保障」。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上午提案,將現有後備幹部的生命安全保障,納入全民防衛準備法第36條修正案,她說,現行法規僅訂定演習的撫卹制度,現增訂擴及適用於訓練與服勤,並明定由國防部編列預算支應。記者洪哲政/攝影 

【2014/04/14 聯合晚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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