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制服可買飯?國防部:有什麼不可以?

2016-02-04 16:57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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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紹和(資料照片,記者程嘉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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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日前發出公文表示,警察只要在不影響勤務的原則下,可以穿制服購買餐點,主管應從寬認定,不得任意懲處。對此,同屬紀律部隊的國軍有沒有限制?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指出,軍人也是人,穿著制服在外購餐或用餐,「有什麼不可以?」

羅紹和表示,先前也曾發生,網友拍攝穿著制服的官兵在街頭購買飲料,或是上麥當勞用餐的照片,刊登到網路上質疑影響形象。當時自己答覆媒體詢問時就強調:軍人也是人,也需要吃喝,除非違反法規或善良風俗,或是如邊走邊吃等有礙觀瞻行為,否則沒什麼好限制的,國防部也不會對照片中的官兵作出處分。

軍中官兵對此表示,公出離營時順便在外購買飲食,的確不會被長官禁止;不過常遇到的問題是,通常外出洽公都會駕車,如果店門口沒有停車位,車輛只能違規暫停路邊,這時若被拍到穿著軍服,甚至車輛就是軍車,此時就會擔心被民眾拍照檢舉。「臨時停車買東西的行為,雖然一般人常做,但如果身分是專著制服的軍人,社會就會更為關注,放大檢視,如此就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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