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宣布 勤務之餘方可著制服購餐

2016-02-05 12:55 聯合晚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  
  •  

警政署長陳國恩下令,開放員警在勤務中、勤務之餘同仁能夠制服購餐,以維持體力。海岸巡防署中午表示,身著海巡各類制服,包括軍便服、橘色操作服或黑色勤務服的海巡署軍、警、文職人員,在勤務之餘,皆可購餐,但在執行勤務中,不得購餐。

由於警政署是開放員警勤中、勤餘都能採買,海巡署僅開放勤餘,規定較嚴。海巡署解釋,海巡勤務與警察勤務性質不同,員警有巡邏街市,提高見警率的勤務,車巡步巡經過便利商店,甚至在便利商店內也有巡邏簽到處,順便購餐,並無不妥;但海巡勤務上,洋巡主要崗位在艦艇,岸巡則在固定哨所、崗哨,或在海岸線機巡,沒有類似見警率的勤務策略,與警方性質不同。

海巡署說,該署現行服制規則並無禁止穿著勤務服裝購餐的規定,但執行勤務中不得購餐。

不少被虐稱為「正義魔人」的鄉民人手一機,經常拍攝軍警在速食店消費或購餐畫面,任意上網張貼批評,在網路上形成兩極評論。警政署發布員警著制服可購餐令後,國防部也說軍人並無不可。

海岸巡防署中午表示,身著海巡各類制服,包括軍便服、橘色操作服或黑色勤務服的海巡署軍、警、文職人員,在勤務之餘,皆可購餐,但在執行勤務中,不得購餐。圖為海巡橘色操作服。海巡署提供

分享
 

海岸巡防署中午表示,身著海巡各類制服,包括軍便服、橘色操作服或黑色勤務服的海巡署軍、警、文職人員,在勤務之餘,皆可購餐,但在執行勤務中,不得購餐。圖為海巡軍便服。海巡署提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諸葛風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